《逻辑学 I》(大逻辑上卷)已经于2019年6月出版。时隔两年之后,《逻辑学 II》(大逻辑下卷)的出版标志着汉语学界第二个《大逻辑》译本的完成。
《大逻辑》发表于1812-1816年,是黑格尔严格意义上的代表作,其重要性犹在《精神现象学》之上,在精微缜密和艰深晦涩方面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如果说《精神现象学》是黑格尔哲学体系的导论和入门之径,那么只有基本掌握了《大逻辑》,才真正能够窥探黑格尔哲学的堂奥。
《大逻辑》在二十卷本中文版“黑格尔著作集”中的位置是第5、6卷。本书(第6卷)相当于该书下卷,内容为1813年版“本质论”和1816年版“概念论”。
“本质论”是全书“最困难的部分”(黑格尔本人语),其讨论的是本质通过“自身内反映”和“他者内反映”而展现出来的一系列相对的、已设定的(亦即固定下来的)对比关系,以及从知性的片面把握到理性的概念把握的过渡。而“概念论”则是对于传统逻辑的全面革新;如果说逻辑学是整个黑格尔哲学的内核,那么“概念论”可以说是这个内核的内核。
新译本《大逻辑》延续了译者翻译的《精神现象学》(2013)的风格,忠实准确,流畅通达,最大程度地还原了黑格尔的真实文风和思想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