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篇》(12卷)是柏拉图最后一部著作,也是**的一篇对话。法篇涉及的内容很广泛,不能全部限定于“法律”之内,译者因此将中译篇名定为“法篇”。文中参加对话的是三位老人:一位匿名的雅典人、克里特人克利尼亚、拉栖代蒙人麦吉卢。他们在克里特相遇,谈论法的好坏。本篇也像《国家篇》一样讨论了城邦国家的方方面面,包括政治、经济、教育、文化、婚姻、生活等等,实际上是柏拉图提出的一套系统完整的法律制度,是柏拉图的“第二理想国”。从中可以看出,柏拉图晚年考虑国家问题,不是从抽象的原则出发,而是从现实的制度出发,突出了对法律的重视,认识到无论什么样的统治者必须受到法律的约束。只有法律的权力高于统治者的权力时国家的治理才能走上正确的轨道。在《国家篇》中,他认为要依赖哲学王来治理国家,而在《法律篇》,柏拉图完成了从人治到法治的过渡。他在对待雅典民主主制的问题上也从原先持批评反对的态度转为比较同情的理解。在《国家篇》中他提到民主制的主要特点是自由,而在本书中他认为民主制的主要特点是自由,将自由列为国家的三个主要目标和原则之一。
柏拉图(约前427—前347),古希腊哲学家,出身贵族,青年时期师从苏格拉底学习哲学,苏格拉底去世后,他四处游历并试图实现自己的政治理想。公元前387年,柏拉图回到雅典,创办了著名的阿加德米学园并在此执教四十年直至逝世。柏拉图一生著述颇丰,他的对话体著作文笔生动、富有戏剧性,不仅是优秀的哲学著作,亦是优美的文学作品。他的思想与著作,影响极其深远,对西方哲学与西方文化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王晓朝,1953年生,清华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华外国哲学史学会秘书长,全国宗教学会副会长,北京大学外国哲学研究所研究员。
主要著作:《裂变的烦虑:当代西方哲学精华》(上海文化出版社1993年),《希腊宗教概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基督教与帝国文化》(东方出版社1997年),Christianity and Imperial Culture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