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人力资本缺乏、产业创新落后、生态环境亟待修复等问题。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在过去以资源型产业一枝独秀的产业发展格局下,形成了对低端资源型产业的严重依赖,经济发展机制不符合新形势。 资源型城市转型问题,在我国资源型城市面临的普遍问题、重大问题,获得了极大的关注,出现了大量具体、深入,具有一定见地的问题分析和政策研究文献。为了将对资源型城转型的研究进一步上升到具有完整理论和政策体系层面,本专著从资源型城市内生增长模式的角度出发,对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的根本问题、原因、演变机制进行剖析。并以此为依据,构建资源型城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理论框架,提出资源型城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模式、路径与政策框架。
★内容提要
2017年1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分类引导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的指导意见》,要求引导资源型城市逐步摆脱对传统发展模式的依赖,促进成长型城市有序发展、推动成熟型城市跨越发展、支持衰退型城市转型发展、引导再生型城市创新发展。4月,首批老工业城市和资源型城市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确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国家开发银行等五部门通知要求加快建立创新驱动的产业转型升级内生动力机制,在产业政策、创新政策、投资政策、金融政策、土地政策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政策合力,构建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现代产业集群,带动城市转型发展。
培育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新动能是供给侧改革的要求,也是实现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的必由之路。内生增长理论脱胎于新古典经济理论,它认为实现经济增长和影响潜在增长率非常重要的长期因素是技术因素。内生增长理论认为,实现经济增长不单要靠要素投入的增加,还要通过经济增长,推动资本、劳动力、技术、资源等生产要素的积累和升级,从而引致经济实现自我增长。中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需要依托技术进步和知识积累提高其要素生产率和产品附加值,这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最终出路,也是资源型城市转型的症结所在。本研究通过分析推动资源型城市经济增长的因素,梳理经济增长推动要素转型升级的作用机制,从而建立资源型城市内生增长理论体系。在此基础上结合具体案例,构建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转型模式与发展路径,对于指导中国资源型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与转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不仅要靠各种投入要素的推动,各行为主体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市场、企业和政府以及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是决定资源型城市能否转型成功、获得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第一,市场机制应发挥决定性作用,利用市场机制配置资源,可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使资源利用价值最大化;第二,作为城市经济中微观主体的企业,在资源型城市转型升级发挥着核心作用,通过改革可以激发企业活力,加快企业兼并重组和资源整合,龙头企业通过发挥引领和示范作用,在转型升级中可以带动企业集团的整体跃升;第三,政府在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政府在其中发挥的职能和出台的政策,对资源型城市企业的生死存亡、城市转型升级以及区域经济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另外,三者之间的互动,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资源型城市的未来,处理好三者之间的关系,推动市场、企业和政府主体的良性互动,可以为城市转型发展带来最大的协同效应。
本书遵循理论和实证相结合、宏观与微观相统一、政策梳理与案例分析相配合、国内发展与国外经验相对比的研究思路,通过定性与定量方法的有机结合,在对国内资源型城市、行业和企业发展现状和遇到的问题进行详细和深入分析的基础上,对资源型城市的未来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提出政策建议。
本书首先介绍了我国资源型城市的发展历程,剖析了资源型城市发展中遇到的困境,通过构造资源型城市转型指数对城市的转型成效进行了科学的评价。基于评价结果,本书进一步从投入要素和行为主体展开分析。在要素投入方面,主要考虑了资源型城市具有相对优势的自然资源,其中产权制度的完善、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的推行都将有助于节约利用有限资源和保护环境,最终实现资源型城市可持续的绿色发展。另外,矿业资本市场的发展能够更好地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分散市场风险,保障资源型城市经济健康稳定。针对我国矿业资本市场仍然不成熟的现状,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中国多层次矿业资本市场,规范矿业相关法律法规的政策环境,建立国家矿业权统一交易登记制度,制定并完善中国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信息披露准则、矿产资源财务制度准则等诸多标准规则体系,形成中国在国际矿业领域标准规则的国际话语权。
从市场的角度看,国内的市场化程度、国际市场分工格局和产业生命周期演变是影响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因素。市场化改革对于中国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升级具有全局性的重大意义。市场化改革,不仅可以激发各个微观主体的经济活力,提高资源使用和配置效率,带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而且还可以通过市场定位,确定转型战略和路径,帮助企业找准在国际分工格局中的地位,快速适应国际资源型产业的格局变动,并通过对外投资等方式转移国内过剩产能,实现企业资源在全球的有效配置,推动中国企业在全球产业链和价值链的延伸拓展,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在生命周期视角下,资源型企业需要坚持因地制宜、多元发展、主动转型和积极寻求外部资金技术支持的原则,挖掘可替代资源,发展循环经济,推动技术创新,整合优势资源,探索产业链的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发掘资源的多种价值,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
政府是中国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的重要参与者,对资源型城市的进一步转型与未来的可持续发展具有不同的作用和影响。在分析政府的作用时,我们发现税费制度和环境规制对于资源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有重大意义。在“政府篇”中,本书梳理了我国资源税的改革历程,分析了我国资源税改革中存在的问题,指出我国资源税改革的下一步方向。同时,本书总结了我国环境规制的发展过程,通过研究环境规资源型城市转型新动能—基于内生增长理论的经济发展模式与政策制对经济结构和产业的重要影响,对环境规制的转型效应进行评价。评价结果显示,政府政策对于城市的发展有显著影响。政府在城市转型过程中具有引导作用,资源税制度和环境规制等政策措施对资源型产业具有直接和长期的影响,良好的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水平对提升内生增长动力至关重要。同时,政府应做好政策规划、提高服务意识以及强化监督管理,推进创新驱动发展和增长动能转换,重视科技、知识和教育在城市转型中发挥的重要作用。
最后,本书对一些重要的资源型城市进行具体案例分析。通过将资源型城市分为成长型、成熟性、衰退型和再生型四大类,以探究资源型城市的转型模式和内生动力。在对比分析的基础上,本书发现资源型城市转型没有统一的模式,应针对不同的城市发展情况因城施策,这样才可以有重点和有针对性地促进资源型城市的良好健康发展。
李虹,经济学博士,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首都发展研究院副院长、国家资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兼任多所学会常务理事及副理事长、“长江学者”评审专家、国家部委相关奖项及《中国社会科学》和《经济研究》以及被SCI和SSCI收录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重要核心期刊的匿审专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