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法益初论(增订本·上下册)的封面

法益初论(增订本·上下册)

张明楷

出版时间

2021-10-01

ISBN

9787100202428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是我国刑法学家张明楷的代表作之一。全书分为三编:第一编“法益史论”,第二编“法益本论”,第二编“法益本论”。作者在本书中,反对将维持刑法规范本身的效力作为刑法目的,不赞成犯罪的本质就是侵害刑法规范效力的观点。立法者制定刑法规范,当然期待其发挥效力,但这只是手段,而不 是目的;让刑法规范发挥效力的目的也是为了保护法益不受侵害。因此作者认为社会危害性就是行为对法益的侵害或者威胁,就是违法性的实质;犯罪便是形式的违法性与实质的违法性的统一,对构成要件的解释必须以法益的侵害与威胁为核心;法益不是犯罪构成要件,而是犯罪概念的内容,是具有诸多重要机能的概念。

张明楷,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曾获全国杰出中青年法学家、国家优秀留学回国人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跨世纪优秀人才等称号。著有《犯罪论原理》《刑事责任论》《刑法格言的展开》《外国刑法纲要》《法益初论》等多部著作,论著多次获国家级和省部 级奖;另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400余篇。

目录
上册
导言
第一编 法益史论
第一章 法益概念的产生与确立
第二章 二战前的法益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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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沿着毕业论文的思考,其实作者也已经意识到利益,权利,xf,法益概念及其之间关系的重要性,但并没有提出更好的解释方案,来捍卫法益,相关的论述也比较晦涩。相比之下,分析风格的思路显然更加合理。
主要内容读毕。收获最大的部分无疑是法益的概念和机能两章,其中从法益的角度区分作为与不作为确实惊艳到我。但后面部分对法益侵害说的合理性的部分论证我认为存在瑕疵。
法益是德国源起依附于国家主义的概念。怎么修正成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实用主义的概念—这是我最爱本书的地方。德国学者观点,大多未脱离法益概念的精神化,极少脱离了法益的实定性质。战后也没有太大改变。我最支持的是Sax把基本法的价值秩序与刑法价值秩序结合起来的方法,Marx的部分观点,Hassemer对Marx的修正。法益是不是前实定的,这似乎和制宪权的思考进路有点相似。为了保留限制立法的机能,法益应当是产生于宪法秩序之后,刑法秩序之前。自然法倾向的将法益彻底前实定化的观点,失去了“何种利益能成为法益”的明确标准,只能是一种游离的观念。当然,前提是现存宪法秩序不是明治宪法或魏玛宪法。综上,内藤谦的观点最合适。二编及之后易读。但作者的立场早已从史论中透出来了。对手太菜,所以反驳那些老苏联派没什么意思。
张老师引以为傲的法益理论,命不久矣喽。
研读中!想进阶就读张明楷!
国内少有的对于法益理论研究的集大成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