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宪法学四个基础性概念——国体、权利、人格尊严、财产权——的阐释,探究了中国宪法学的脉络。作者认为这四个概念之间,存在各种意义上的关联脉络。“国体”和“权利”分别对应了宪法学的两大调整对象(国家与个体);“人格尊严”与“财产权”则是一组宪法权利概念,分别对应着人在精神和物质上的两类需求。打通这些基础性概念之间的脉络,便可管窥宪法价值秩序与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如果说作者之前的《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一书如其副标题所言,属于“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的话,那么本书有关基础性概念的研究,则可谓是规范宪法学的“基石”。
林来梵,法学博士,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清华大学精品课程《宪法学》主讲人。担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宪法学基础理论、人权法、国家组织法、香港基本法、法学方法论、比较法等领域的研究,被认为是当今我国“规范宪法学”研究的代表性学者。迄今在国内外发表学术文论百余篇,著有《中国的主权、代表与选举》(日文版)、《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规范宪法学的一种前言》、《宪法学讲义》、《剩余的断想》、《文人法学》等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