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是台湾中研院研究员柳立言先生关于宋代法制史研究的最新力作。本书以宋代的僧人和婢妾这两类特殊人群为例,分析在僧人发生刑事犯罪时,婢妾主张民事权利时,他们的宗教和家庭身分如何影响司法审判。本书以宗教和身分为线索,试图探索宋代司法过程中影响审判的各种人为因素。
柳立言,1958年生于香港,1986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至台北史语所工作,研究宋代家族及社会,发现两者深受法律的影响,乃转攻法律与社会,至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完成《子女可否告母》及《一条律文各自解读》等。近作有《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响应日本及西方学人争论50多年的疑案;《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探讨新兴士大夫阶层对法律的影响;《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研究法律、社会与家庭的互动。现正撰写宋代僧人的罪与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