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名图书
司法过程的性质及法律的成长
[美]卡多佐
出版社
北京出版社
出版时间
2012-05-01
ISBN
9787200092707
评分
★★★★★
标签
法律
法学
英美法系
法律史与法律文化
书籍介绍
《司法过程的性质及法律成长》将法官决断疑难案件时运用的方法和力量具体归纳为逻辑的方法、历史的方法、习惯的方法和社会学的方法四类。一是逻辑的方法,也称做类推的规则或哲学的方法。即以法律为大前提,后以事实为小前提,再运用形式逻辑推理得出判决结果。二是历史的方法,也称做进化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沿着历史发展趋势发挥功能。三是习惯的方法,也称做传统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按照社会的传统或习惯路径发挥功能。四是社会学的方法,即法律原则按照正叉、伦理和社会福利、当时的社会风气发挥功能。
用户评论
不要依据自己的人格本性来做出决断 更不要沉溺于此试着脱离自己站在一个大无畏的角度来思考问题和决断
虽是作者的一些演讲稿,正因如此,文字异常贴近生活,带有淡淡的幽默,但又不失隽永深刻。举例信手拈来,贴切易懂。作者在工作中学习思考,谦卑而博学,值得我们法律人学习。
这两份演讲的实质性观点在当下看来已经稀松平常了(所以本想打三星),讲述过程还是有些啰嗦,但有散落其中的点点智慧。加一星是因为翻译,比起苏力的译本好了不少,虽说是编译,但是基本上都是对照原文翻译的,唯一不一样的是去掉了脚注。
像读这种演讲之类的文章,就跟听讲座一样,最好事先对相关背景知识有所了解,不然一定是看得云里雾里。 “道理我都懂,怎么就是看不明白他的论述方式呢?”
我要再看一遍!!!老娘要吃透!!!
这个译本要好很多 司法过程是复杂的,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下意识要素”,法官的工作从涵摄失败才真正开始,支持法官在漏洞填补上的能动性,这一过程中逻辑和遵循先例是必不可少的,但要用社会学方法来修正和检验,支持目的论解释,以社会福利为法的终极目标,等等。
翻译非常的拗口,艰难的读完,又因为不通顺什么都记不住
文字典雅的从业典范,司法应该于法律空白处造法,法官应当具备逻辑、历史、习俗和社会四种面向的集大成者,最终要以社会福利和整体公共利益为依归
现行的规则可以为我们指明我们所处的方位,但这不是我们旅途的终点,它充其量不过是行进过程中在夜里为我们遮风挡雨的客栈。法律如同旅行者一般,等到天亮了,还需要整装重新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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