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通商口岸的开埠(1842—1854)上》首先考察了传统中国的外交模式“朝贡体系”及其在广州的应用。接下来讨论了鸦片战争以及*批不平等条约的适用过程。1845年至1851年间,新的条约体系遭遇挫折,清朝方面竭力限制条约中承认的特权,而外国人也在尽力为他们获得额外的好处。1850年至1854年间,上海的状况极为混乱。随着外国海关税务司的*终确立,条约体系开始复苏。《中国沿海的贸易与外交:通商口岸的开埠(1842—1854)上》并未沿用当时流行的帝国主义观点,指出1842年至1860年间的新条约体系意味着清朝开始接受与外国人“共享治权”的观念,通过这样的方式,通商口岸和外国海关税务司成为中西“共治”的合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