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的封面

西方公民不服从的传统

何怀宏 编

出版时间

2010-12-31

ISBN

9787206071706

评分

★★★★★
目录
引言:公民义务与公民不服从
1.克力同
2.公民不服从
3.论非暴力
4.《寄自伯明翰监狱的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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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汉娜阿伦特、康德论改革与服从。看完整本书觉得整个就是一悖论和两难,无论是个人道德还是个人利益、权利还是自由、宪法或修正案、州法院和联邦法院,这些东西都可以说互相牵制和制衡。。。讲到底反正我大概是没机会参加正式的“公民不服从”了,最多也就只能在念想中抵制或不服从,达不到这么高的高度呢。。。7.29日坐车经过越秀公园,上来十几个参加完肉孜节聚会的新疆人和黑人,我一边继续阅读一边心想:要是读着这本书的时候被砍死,也算有趣了。。。
选取的文章很对胃口。
对于恶法是否需要服从?不服从与公民义务有什么关系?不服从是基于good还是right?由非暴力不服从引发的暴力行为是否正当?看完以后并没有解决这些问题,反而更加困惑(虽然我本人持一种法律至上主义观点
原来是翻译集合……嘛,《克立同》翻译得太肉麻。
以罗尔斯给的定义:通过透明公开、非暴力、违法的方式来改变法律与政策的社会运动。 抗命条件:1.明显的不公义2.公民抗命必须作为最后手段3.需要忠于一定范围的法律。 1.人为什么有遵守法律甚至是不义的法律?苏格拉底:不能以暴制暴,以错制错;有契约就有义乌。罗尔斯:接近正义的社会也有机会产生不正义的法律,为了保障法律制度的有效性,我们需容忍,但不意味我们接受所有不正义的结果,而这个容忍的范围在无知之幕下制定。 2.公民抗命和良心拒绝需区分吗?良心拒绝(如拒战)起源于梭罗,罗尔斯认为需要明确区分:良心拒绝只属于个人选择,不公共;它不抱有改变现存法律和政策的愿望;它可能建于与正义无关的宗教原则等原则。 3.为什么要非暴力?公民抗命核心是道德说服,而不是以暴制暴;非暴力是愿意尊重法律体系的重要指标。
断断续续看完,感觉这是目前国内唯一讨论这个的书了
其实从马丁路德金之后就开始晕了……但是还是解释了很多之前想不明白的地方
公民不服从自苏格拉底始便是西方政治哲学的重大命题,何怀宏选取了几位理论家和实践者的文章编为文集,其中梭罗从个人良知出发将公民不服从归为道德问题,罗尔斯在正义国家架构上将公民不服从理论化系统化但难免沦为空中楼阁,德沃金从法学角度论证了“善良违法”,甘地和马丁路德金都是从实践角度维护不服从的正当性,但否定了暴力。其中最喜欢的是汉娜阿伦特的观点,公民不服从是彻底的政治问题+群体性+暴力不影响正当性(2020年这个问题更加重要了,推荐所有人读阿伦特!她对现代民主制度危机的认识很深刻,同时还保持了对民主的信心,这很难得)。康德,尴尬了,没读懂。//张晓辉的翻译太差劲了!这中文比英文还难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