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介绍
★无论左派、右派还是中间立场的政治思想者,都难以摆脱他那充满悖论与危险的思想幽灵……
★20世纪最具争议政治思想家、最后一位欧洲公法学家——卡尔•施米特经典作品集,刘小枫教授全新编订
★在现代语境中阐发“主权决断论”,守护欧洲法学的传统品质
为施米特思想之基本信念追根溯源之作
本书收入施米特经典作品五种,均围绕一个共同的主题——法学与基督教神学的关系。欧洲的法学传统与基督教神学有内在关联,施米特借助“政治的神学”这个提法,力图在现代语境中保有欧洲传统的法学品质。本书可以让我们看到施米特法学思想的基本信念所在。
《教会的可见性——经院学思考》乃施米特一系列政治法学论著的滥觞,关注的是基督教教会建制的政治形式意义。
《政治的神学——主权学说四论》讨论的是政治法学意义上的公法问题,在现代语境中进一步阐发了博丹“主权就是谁决断非常状态”的著名论断,已成为20世纪最重要的政治哲学和法学的经典文献。
《罗马天主教与政治形式》讨论政治制度建构中的“代表”问题,从韦伯“新教伦理”的对立面——天主教政治法理来看待自由民主现代性的形成及其问题,带出截然不同的现代性问题景观和意识,具有重要理论意义。
《政治的神学续篇——关于终结所有政治神学的传说》乃施米特八十高龄时所著,旨在为针对“政治的神学”的大批判展开反批判,相当神学化,但谈论的仍是现代性政治的正当性问题,是其著作中最难迻译的一篇。
《价值的僭政——一个法学家对价值哲学的思考》从法学家立场检讨现代启蒙主义价值哲学,对于了解施米特对议会民主制的思想史批判的理论出发点具有重要意义。
卡尔·施米特(Carl Schmitt,1888年7月11日-1985年4月7日)
施米特出生在德国西部威斯特伐里亚的一个小镇普勒腾贝格的天主教家庭,从小喜好文学、艺术、音乐、哲学、神学,曾就读于柏林大学、慕尼黑大学与斯特拉斯堡大学。1910年完成博士论文《论罪责与罪责模式》,获得法学博士学位后,施米特一边研究新康德主义法理学,一边写论瓦格纳的华彩文章。1916年以《国家的价值与个人的意义》(一文取得教授资格,并发表了一部从政治哲学角度论诗人多伯勒的长诗《北极光》的专著,从此开始了长达半个世纪的政治思想生涯。同年,与塞尔维亚女子帕芙拉•多萝蒂克结婚。
1933年,施米特担任柏林大学教授,同年,出于诸多策略性的考量,加入纳粹党。“二战”后,施米特曾被冠以“第三帝国桂冠法学家”的称号。1933—1936年,施米特担任普鲁士政府成员,享有众多学术职位,包括著名的《德意志法学家报》主编。1936年后,施米特因其在纳粹执政前后态度之转变,及其入党甚晚的事实而渐受部份党政高层质疑,且受到党卫军机关报《黑衣军团》的攻击。战后被盟军逮捕并移送至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应讯,却未被起诉而获开释。施米特后因拒绝与西德政府“去纳粹化”政策妥协而被永久剥夺正式任教之权利。纵然如此,施米特仍持续著书立说,对西德公众舆论以及欧洲左、右翼知识精英发挥其影响力。施米特以96岁高龄逝世于慕尼黑,葬于故乡普勒腾贝格,墓碑上铭刻着施米特对自己的盖棺论定:“他通晓律法。”
施米特与马克斯·韦伯曾有所来往,且深受其影响,部分地继承了韦伯对现代性批判的论题,其中一个明确的倾向就是对自由主义的批判。但称施米特为“反自由主义者”,则失之草率,有学者认为施米特对自由主义的批判是来自自由主义阵营内部的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