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富论》前四篇的目的,在于说明广大人民的收入是怎样构成的,并说明供应各时代各国民每年消费的资源,究竟有什么性质。第五篇即最后一篇所讨论的,是君主或国家的收入。在这一篇里,作者努力说明以下各点:第一,什么是君主或国家的必要费用,其中,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由全社会负担的赋税,哪些部分应该出自社会某特殊阶级或成员负担的特殊赋税。第二,来自全社会所有纳税人的经费是怎样募集的,而各种募集方法大抵有什么利弊。第三,什么使几乎所有近代各国政府都把收入的一部分,作为担保来举债,而这种债务,对于真实财富,换言之,对于社会的土地和劳动的年产物,有什么影响。
亚当·斯密(1723-1790)是经济学的主要创立者。他于1723年出生在苏格兰的克科底,青年时就读于牛津大学。1751年到1764年在格斯哥大学担任哲学教授。在此期间发表了他的第一部著作《道德情操论》,确立了他在知识界的威望。但是他的不朽名声主要在于他在1776年发表的伟大著作《国家康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简称《国富论》)。该书一举成功,使他在余生中享受着荣誉和爱戴。1776年,亚当·斯密在克科底去逝。他一生未娶,没有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