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由胡塞尔1925年夏季研究班有关“现象学心理学”基本讲稿和他于1928年在阿姆斯特丹所作的同样题为“现象学心理学”的讲稿组成。两部讲稿的内容比较集中地论述了胡塞尔有关实验心理学、描述心理学(布伦塔诺学派和狄尔泰学派)、本质心理学和现象学心理学诸不同“心理研究”类型的看法。
本书内容由于集中于心理学领域本身的分析,极其有助于读者了解:胡塞尔从早期逻辑心理主义及《逻辑研究》中的心理主义克服,中经1907年大幅度偏转向心理学和主体性并将其先验现象学观念凝结于《通论》,其后一直到《笛卡尔沉思》与《危机》全过程中,他有关“心理学”与哲学关系的思考中的观点变化以及不同的分析重点。
埃德蒙德•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著名德国哲学家,人称现象学之父。
游淙祺,台湾大学哲学系学士、硕士,德国波鸿大学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