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的封面

知识产权法教程(第六版)

王迁

出版时间

2018-12-31

ISBN

9787300264684

评分

★★★★★
书籍介绍

将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知识与现实发展紧密结合,融入国内外*新立法、判例和*前沿的学术问题讨论,并体现了作者独创性的研究成果。2013年我国的《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均在修订之中,本书的上一版自出版以来,国内外知识产权立法和司法实践也都出现了许多新的进展和变化,同时也引发了许多理论与实务中的新问题。本书反映这些*新的研究成果。

王迁修订说明

本书第五版出版后,立法与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变化,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了《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据此设立了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统一审理全国范围内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民事、行政上诉案件;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两个新的司法解释——《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和《关于审查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国内外的新案例也层出不穷,有的获得了广泛关注,如我国法院判决的“‘乔丹'商标注册案”“琼瑶诉于正案”和欧盟法院判决的“MACCOFFEE商标注册案”,有的则引起了较大争议,如我国法院判决的“中超赛事直播案”和美国法院判决的“回收空墨盒加墨粉案”。一些随着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而出现的新问题既有趣,也导致了严重的观点分歧。例如,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是否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通过这次修订,笔者希望将这些新发展以及自己的思考呈献给读者。

此次修订幅度达到了10万余字。和前四次修订一样,对大量国内外最新或经典案例和其他相关资料的查找、研读、分析和编写耗费了笔者大量时间和精力,但笔者从中受益匪浅,深感对本书的修订也是静下心来深入研究和思考的过程。如前几次修订一样,本次修订离不开热心读者和司法界同仁的支持。有读者发来了详细的修改建议,有读者看到第五版修订说明提及的笔者因用眼过度而眼底出血的情况,向笔者寄来了眼睛的保健品,让笔者深受感动。

本书自首次出版至今,历经五次修订,已走过了11个年头。如果比照人的年龄,本书已进入了“青春期”。青春期的孩子热情奔放,但也难免毛手毛脚,犯错难以避免,本书也是如此。因此,笔者真诚地期待读者们继续提出批评和建议,让本书在今后的修订中日趋完善、走向成熟。

王迁2018年12月于上海

王迁,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并被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具影响力人物”“上海市优秀中青年 法学家”“全国知识产权领军人才”“中国版权卓越成就者”;获得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第八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和第十八届“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是“全国优秀教师”,获得“霍英东青年教师奖一等奖”。兼任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版权协会常务理事;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等多家法院和检察院的咨询专家,是《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家委员会成员;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2012年《视听表演北京条约》和2013年《马拉喀什条约》外交会议中,任“起草委员会”成员和中国代表团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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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what we need is a case
反复阅读
二刷,希望以后和知识产权不要再有缘分了,刑法剧本开启
许久没啃专业教材了,这本读得很有趣味
王迁老师的一个标志性观点是:知识产权并非“自用权”而是“排他权”。物权其实也有类似的问题,双根老师讲物权法的时候谈过,物权法的本质还是人和人之间的关系,并非人与物之间的关系。 规范的调整对象只能是人,不涉及他人的“自用”无须纳入规范的对象,本就是自由的应有之义。(生育亦如此,计划生育暗戳戳地将其演化为赋予你的“权利”,😵。)
也许是无数法学本科生课程作业的原本。
好看的
第一本看完的教材,写得太好了。就是厚得令人想哭。 @2020-12-29 19:14:05
王迁教授真的名不虚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