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在本书中倡导一种自我实现的伦理观,其思想源流仍属康德主义伦理学,然而在许多问题上已转向目的论观点,并对康德伦理学提出了许多批评,这使本书在许多方面具有调和传统伦理学史义务论与目的论的矛盾的倾向。本书是在德国哲学和古典文化的氛围下使伦理学体系化的一个尝试,涉及的内容十分广泛,亦不乏许多独到深刻的见解。同时,因其成于新旧世纪之交,其中也深刻反映着传统伦理学与新的伦理思想的抗争。
弗里德里希·包尔生(1846—1908),德国著名哲学家、伦理学家和教育家,一生主要在柏林大学从事教学和著述活动。他的著述丰富,对社会产生了巨大影响,其中《伦理学体系》是他一本系统的伦理学著作,该书于1889年在柏林初版,以后多次修订再版。他的另一本哲学著作《哲学导论》影响甚大,从1892年初版到1929年,几十年间已出版至第42版。1892年,列宁在其《哲学笔记》中对此书有专章的摘录和评论。其他重要著作还有《教育学》《教育史》《哲学史》《康德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