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权及其实现的企业形式(修订版)》的核心内容是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我国农民集体所有权的性质做了论述。作者提出的学术观点主要有:1.集体所有权在实质上是集体成员直接享有的所有权,是把集体成员个人意志和利益同成员的集体意志和利益有机统一的所有权。2.在集体所有权的享有形式上创造性地提出了总同共有或者集体共有的概念和理论。3.集体所有权的主体是本集体的成员集体。成员集体是成员个人的集合,是本集体范围代代相传的成员集体,不仅指现实的成员,也包括潜在的成员。现实成员对集体所有权的行使,必须兼顾后代成员的利益,因此对集体所有权行使需要做出必要的限制。4.合作制企业是集体所有制和集体所有权实现的典型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