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理解与适用的封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理解与适用

江必新

出版时间

2015-06-30

ISBN

9787510912597

评分

★★★★★
书籍介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该解释共32条,对于执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利提供了更加有效的保护,改变了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无法可依的状况,使执行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迈上了新的台阶。

本书由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参与该解释起草的工作人员和一线办案法官利用工作之余撰写而成。从【条文主旨】【条文理解】【案例】【实践中应当注意的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五个角度全面阐述该解释条文的起草目的、基本内涵以及实践应用,对于人民法院干警、其他法律从业人员以及广大读者更准确地学习、理解和适用该解释具有较高的指导参考意义。

江必新,男,汉族,1956年9月生,湖北枝江人,1985年1月参加工作,1975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北京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中共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法官。

刘贵祥,男,汉族,1963年3月生,河南延津人,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86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国际法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学位。

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执行局局长,二级大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