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十年,实际上是北京十一年。从一九八二到一九九三,我在北京住了十一年之久。
这十年,我和一个普通的北京居民一样,有所见,也有所闻,更有一些回忆。所见者少,所闻者多,回忆则最多。选择一些,记录下来,就成了这本不成样子的东西。我把它命名为《北京十年》,其实是我的见闻和回忆杂记。
这本东西写出来,快二十年了。有些事情是根据当时的时日为准记下的,如说这件事情发生在多少年前,那是指相距写作的年代而言,现在也没有去改为今天准确的说法了。
旧闻新抄,不妨当野史来读,野史可以是正史的补充,也可能比正史更加真实,另有一番趣味。有些事情,正史不记,只见于野史,就更有意思了。
——罗孚
罗孚,原名罗承勋。1921年生于广西桂林。1941年在桂林加《大公报》,先后在桂林、重庆、香港三地《大公报》工作。任香港《新晚报》编辑、总编辑。编辑过香港《大公报》、《文汇报》的《文艺》周刊。以丝韦、辛文芷、吴令湄、文丝、柳苏等为笔名,发表了大量的散文、随笔和文论、诗词等。著有《香港,香港》、《南斗文星高——香港作家剪影》、《燕山诗话》、《西窗小品》等,编有《聂绀弩诗全编》、《 香港的人和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