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的同意制度:以性侵犯罪为切入》认为,在现代刑法中,个体对性行为的“不同意”是性侵犯罪成立的关键。然而,由于同意问题涉及社会风俗、性别差异、人类心理、行为理论、罪过理论、错误理论、正当化理论等诸多问题,十分复杂。科学的认识、解决性侵犯罪中的同意问题对于提高我国的人权保障,尤其是女性的基本人权保障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并有助于在刑法中建立一个体系化的同意制度。
罗翔:2005年获北京大学刑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讲师,在《比较法研究》、《法律适用》、《刑事法评论》、《人民司法》、《光明日报》等报刊杂志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