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能的图景。
黄宗智 1940年生。著名历史学家。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师从著名学者萧公权教授。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教授,1991年晋升"超级教授"(Professor, Above Scale),2004年荣休。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 1995年)。Modern China(《近代中国》)创刊编辑(1975年至今)。《中国乡村研究》(Rural China)创刊编辑(2003年至今)。现为中国人民大学讲座教授。主要学术兴趣为明清以来的社会史、经济史和法律史。主要著作有:《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过去和现在:中国民事法律实践的探索》、《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美国亚洲研究协会列文森最佳著作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