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事实(实践)研究的方法论,理当随着理论发展而发展,要有理论自觉而不是放弃理论。放弃理论并不是理论就不起作用了,而只能是被最恶劣的理论所引领。在社会科学理论中,特别是经济史理论中,新制度经济学具有更宽广的理论背景,更具有说服力的理论框架,更有历史感的分析方法,足以为一个长期性判断提供标准范式。所以,耿元骊所著的《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研究》基本思路是结合新制度经济学方法,依靠真实可靠的史料,在学术前辈所开拓形成的深刻见解基础上,认识探讨帝制时代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基本线索,分析中国土地制度发展演进规律,在一定程度上为当代中国土地制度走向提供鉴识基础。
耿元骊,男,1972年10月生。历史学博士,理论经济学、历史学博士后。辽宁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副院长,辽宁省历史学会秘书长。主要从事中国经济史、唐宋史研究。在《中国经济史研究》等学术杂志发表论文10余篇,部分被《新华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复印报刊资料》等摘编或转载。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基金、中国博士后科研基金(面上资助和特别资助)等学术项目10余项。辽宁大学“十佳”教师、中青年骨干教师,首尔大学奎章阁客座研究员(2009 2010),入选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人才支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