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的主要议题是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包括自由主义女性主义、关系女性主义、麦金农的宰制论、女同性恋者女性主义法学理论、批判种族女性主义和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理论。每种理论都由对该理论发展作出主要贡献的学者进行撰写。
第二部分的主要议题是女性主义法学理论对法律的影响,不仅包括其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如家庭法、侵权法、生育权、刑法甚至国际法,还包括对法律教育与法律实践的作用。
辛西娅•格兰德•鲍曼,美国著名女性主义法学家,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多罗西·S.克拉克女性法学讲席教授。
於兴中,哈佛大学法学博士,现为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学院Anthony W. and Lulu C. Wang中国法讲席教授,西北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杭州师范大学特聘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