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第二版)的封面

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第二版)

周光权

出版时间

2020-11-01

ISBN

9787519749316

评分

★★★★★
书籍介绍

本书在“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展开”部分,分别讨论刑法方法论与司法逻辑、客观归责的方法论意义、刑法价值判断、中国刑事案例指导制度的困境与前景等问题;在“刑法客观主义与证据运用”部分,研究明知与刑事推定、刑法与控方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实务运用、渎职犯罪的指控难点、非法证据排除:刑法与刑诉法的交错等专题;在“刑法客观主义与刑罚适用”部分,则对量刑程序改革的实体法支撑、量刑上的禁止不利评价原则、禁止重复评价、协助抓捕同案犯型立功、法官量刑与账目计算等问题进行思考。

本书对上述问题进行系统研究,意在结合刑法客观主义及其方法论与现代诉讼理念,最大限度地防止刑法适用出错,以实现刑法的人权保障功能。

周光权,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任中国犯罪学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副会长。系最高人民法院特邀咨询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约监督员,担任全国二十余家司法机关专家咨询委员、专家顾问,曾先后挂职担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副检察长、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副厅长。

主要研究领域:中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等。出版《行为无价值论的中国展开》、《刑法学习定律》、《刑法公开课》(第1卷)等专著12部;合著、主编、参编刑法学著作30余部。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发表论文近240余篇,获得省部级奖励10余项。

目录
上篇 刑法客观主义与方法论展开
第一章 刑法方法论的中国意义
一、问题的提出
二、必须充分认识方法论的重要性
(一)从刑法思想史看,没有方法论的转变就没有刑法学的发展

显示全部
用户评论
原评:希望读完这本书我能搞懂,客观归责理论的构建究竟能处理什么样的案件?(对于这样的案件,首先我们的判断肯定尚处在构成要件符合性阶层。其次已辨明行为是危害行为和危及了法益,且按条件说和相当说具备事实上的因果关系。最后也是最关键的,如果按客观归责理论,可从实质判断或价值判断的角度排除因果,即能在该阶层得出无罪(或者未遂?)结论。我能想明白理论上的意义以及这里的“归责”为什么不同于第三阶层有责性的“有责”,但仍没得到形象的例子) 看完后得到的例子:飙车出事故吓死患心脏病的路人。按相当说可能认为介入因素是被害人特殊体质而不中断因果关系(也可以直接认为异常,但无法类型化),按客观归责理论可评价因果关系不在构成要件效力范围内,即危险行为所引发的结果在注意规范保护目的之外。
有些论证来来回回重复,单看某些点的论证还行,但是为什么要在刑法客观主义背景下论证这些问题,以及为什么是按照这个顺序进行论述并没有解释,以至于全书很散乱,逻辑性不强
客观主义的道理,还要贯彻在实践中运用客观主义的说理。多学一分,说理的程度就深一些,说理的底气就足一些。
在所有的部门法里,刑法最明显而且最直接地涉及塑造和约束人们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