狐文化前期是图腾文化和符瑞文化,后期是妖精文化,妖精文化是主要方面。狐妖不仅体现出一般意义的宗教观念,例如所谓“物老为怪”等,更包含着许多狐妖所特有的宗教观念,以致我们可以用狐妖观念、狐仙观念之类的概念来概括关于狐的变化、修炼等特殊内容。在狐妖身上也非常特殊地体现着中国人的伦理观、女性观等等,折射着不是对狐而是对人的认识和评价。而狐妖在文学形象体系中较之其他妖物也处于无与伦比的地位,没有哪种妖物能像狐妖那样获得文学家——主要是小说家——的青睐。 从图腾到狐仙,从民俗宗教到文学审美创作,作者对狐形象的发展进行了绵密的考证,对相关文献进行了详尽的梳理,最终呈献给读者一部详备的中国狐文化发展流变史。
李剑国,山西灵丘人。1943年1月生。196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1979年考入南开大学中文系,师从朱一玄、宁宗一先生攻读中国古代文学专业中国小说史方向研究生,1982年毕业,获文学硕士学位,留校任教,后为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编纂《唐五代传奇集》《宋代传奇集》等,著有《唐前志怪小说史》《唐五代志怪传奇叙录》《宋代志怪传奇叙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