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隐是指庇护亲属的犯罪行为,帮助其逃脱法律制裁。这种因私废公的行为被确定为法律权利,若在主张个人权利为国家权力之本的近代社会,尚属正常,但出现于强调君权至上的中国古代,则显得有些超前,不合时宜。
那么,在中国古代社会,设立容隐制度的目的何在?社会文化与国家司法是否做好了真正接受这一制度的准备?容隐行为的正当性是否会被真正认可?容隐权究竟只是法条层面上的虚拟权利还是有司法保障的实际权利?本书依据法典及其他文献的记载,以清代为例广泛搜集75条生动的案例,通过对容隐制度发展轨迹和司法实践的梳理描述,试图回答以上问题。
魏道明,1963年生,河南遂平人。现任青海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为中国法制史、隋唐史。著有《始于兵而终于礼:中国古代族刑研究》《情感与秩序的冲突:解读清代的亲属相犯案件》《清代家族内的罪与刑》《古代社会家庭财产关系略论》等,另有论文若干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