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的封面

宋代的家庭和法律

柳立言

出版时间

2008-07-01

ISBN

9787532548750

评分

★★★★★
书籍介绍

柳立言毕业于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台湾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研究员。本书系作者的论文集,总共收入他的十篇论文,作者从族谱和案例着手,研究宋代的家族、家庭,探讨宋代社会生产发展对宋人的社会生活产生的具体影响。作者重视真人真事的案例,他的研究充分探究了法令变化的深刻社会意义。本书论述透彻,印证材料丰富充实,广泛吸取海内外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提出自己的独特见解。这部高质量的学术著作的出版,对海峡两岸的学术交流有着积极的意义。

柳立言,1958年生于香港,1986年获普林斯顿大学博士,至台北史语所工作,研究宋代家族及社会,发现两者深受法律的影响,乃转攻法律与社会,至哈佛大学法学院进修,完成《子女可否告母》及《一条律文各自解读》等。近作有《宋代分产法“在室女得男之半”新探》,响应日本及西方学人争论50多年的疑案;《宋代的社会流动与法律文化》,探讨新兴士大夫阶层对法律的影响;《宋代的家庭和法律》,研究法律、社会与家庭的互动。现正撰写宋代僧人的罪与罚。

目录
前言
总论
何谓“唐宋变革”
【家庭篇】
族谱与社会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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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冗长但又精彩,对刘克庄《继绝子孙止得财产四分之一》这单case的分析极显功力
柳先生擅长抓住理解问题性质的关键,而不像别人一样仅仅就立场差异而争辩不休。所以他的文章有种清新面貌
聊胜于无。
现在挺喜欢这种可能显得老派的研究的,条理清晰地好好说问题,而不是用华丽的话语套理论,毕竟理论会过时,材料和逻辑才是能沉淀下来的。
: D691.91-53/4900
《同居共财》《在室女得男之半》
论文集,略枯燥,但下半册的法律篇同居共财、在室女得男一半这些和柏清韵的书对照看女性财产权问题,从法律到法律应用的分析都很厉害。
《何谓“唐宋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