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古代官制史中,秦汉的官制有其特殊重要的意义。
秦汉以前的官制,班固说是“夏、殷亡闻焉”。师古曰:“盲夏,殷置官事不见于书传也。《礼记?明堂位》曰:‘夏后氏官百,殷二百’,盖言其大数而无职号统属也。”①当然,事实上并不是毫无所闻,只不过无系统的记载罢了。而班固所说的 。周官则备矣”②,也不尽然,《周书》、《周礼》的记载也不是完全可靠的。总之,秦汉以前的官制有待进一步研究。但是,秦汉以后在官制上有一个大的变化,《汉书?百官公卿表》说。“自周衰,官失而百职乱,战国并争,各变异。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立百官之职。汉因循而不革,明简易,随时宜也。其后颇有所改。”一方面是“汉因循而不革”,即所谓的“汉承秦制”,另一方面同时又是“颇有所改”。改变的地方实际上很多,本书中随处可见。“因循”当是就主要方面或者说主要精神
而言,从这方面说,不但是“汉承秦制”,在某种意义上秦汉宫制又影响着中国封建社会的各个朝代。这就是秦汉宫制在历史上的特殊地位和意义。
秦汉官制的特殊地位又是和秦汉王朝在中国历史上的特殊地位一致的。毛泽东同志在论述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特点时指出:“如果说,秦以前韵一个时代是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那末,自秦始皇统一中国以后,就建立了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仍旧保留着封建割据的状态。”①作为一种国家政权形式,或者说是一种政治制度,放在世界史中去考察,这种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确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主要特点之一。这一特点是秦朝开始,汉朝逐渐完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