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
盧麒屍體被發現在佐敦谷牛頭角徙置區細小單位的上格床懸吊,
雙腳着地,膝微屈呈下跪狀。
一九六六年四月五日,盧麒穿着一件紅色風衣,淺色短褲,白襪黑鞋,
出現在中環天星碼頭,支持絕食青年反對天星小輪頭等座位加價五仙。
當晚他成為遊行示威的領袖,引發其後兩夜的騷動。警方發催淚彈、
木彈及開手槍及輕機槍驅散群眾,一示威者被槍擊死亡,
三名示威者中槍受傷,一千四百六十五人被捕。
盧麒之死經死因裁判法庭三天聆訊,陪審團裁定死於自殺。
盧麒吊死之單位,為一名之前並不認識的「友人」所提供。
死時或死前因為咬着下唇,嘴唇深豔。腳背有血。
熱情爆發之後的失望、恐懼、出賣、疑惑、遠離、
孤獨:如果盧麒並非自殺。
那豔情年代。
我們都害怕第四可能:「原因不明。」「存疑記錄。」
我們沒有從歷史明白甚麼,除了情感。
盧麒於一九四七年五月一日,生於香港。
很懸疑:那天勞動節。一九六六年四月四日,下大雨。
有一天日蝕。有一天地震。
一天微涼;盧麒見到的一個女子,
「親愛的」,她穿上灰色毛衣。
我的非虛構小說:字義衝突,互相出賣:只能如此。
黃碧雲(1961年-),香港作家,生於香港。香港中文大學新聞系畢業,亦為香港大學社會學系犯罪學碩士。生活經驗豐富,曾任香港英文虎報記者、議員助理、開過服飾店等。屢獲港台兩地各大文學獎,文字風格強烈,極力描寫人性陰暗面,令讀者觸目驚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