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的歌+我的詞》,是原版《別人的歌》加上新一章,新篇章寫的是「我的詞」,文字來自林夕二〇一四年《非關音樂》專欄,回顧一批國語歌詞;林夕說此章「是超越旋律,在歌詞未曾盡情處追加:延伸、補白、聯想、註釋、眉批,我手眉批自己的詞,這舉動未必絕後,肯定空前。」。
至於原版《別人的歌》,不止是那些年,林夕出道時寫的一首流行歌;而是以此歌名概括了文章的主題,那些寫於年青時代有關歌詞的一些雜事,因為時代久遠,說著的,寫下的,彷彿都是別人的歌。
「今日的我重遇當年的我,換了一個人似的,說是別人的歌太傳神了。」
一個寫了三十多年歌詞的詞人,現在還很努力地寫。這麼多年來,他忙著寫詞,少寫關於歌詞的。
誠如他在本書的序,寫道:「張愛玲說過,忙著談戀愛,就沒空戀愛,忙著寫歌詞,就沒時間也沒心情講歌詞。比如寫小說的人,很少會說寫小說之道,太理性的腦袋,孕育不了自然順產的生命;想太多寫太多構思橋段的竅門,作品也會流於機械化,缺少靈氣。至少,為了保持傲嬌孤冷有型的形象,還是少說為妙。」
那麼,今天重看那些寫於好多好多年前有關於歌詞,有關歌曲、樂壇的,時間使一切變得好奇妙。
「這批文物比較特別,都是在講流行曲的是非、講歌詞創作的閒話,入行幾年後幾乎沒寫過寫歌的一切。難得,所以有價值。」
難得,本書還刊有林夕那些年,寫在原稿紙上的歌詞手稿。
不敢說,這是林夕寫歌詞的唯一,但,編入書的,仍然可貴。
林夕
畢業於香港大學文學院,主修翻譯,曾任港大中文系助教、快報編輯、亞洲電視節目部創作主任/節目部副經理、音樂工廠創作總監/總經理、商業電台廣告創作及製作部主管/商業電台創作顧問/商業電台顧問。現全職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