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宪忠
孙宪忠,男,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人。1957年生,中共党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第十二届、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兼任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法院特约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特邀监督员,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担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民法学会常务副会长。获中国法学会授予的“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称号(1999年,第二届)。
出版独立专著以及合著三十余种。发表论文一百多篇(其中发表在权威期刊如《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的论文近三十篇),一般理论文章一百四十多篇。科研成果有七种获得省部级奖励,两次被中国社会科学院命名为科研岗位先进个人。研究领域为民法典编纂、民法总则、物权法、不动产法等。主要理论观点改造了中国民法的思想体系和民事案件的分析裁判规则,是中国民法学界得到国际认可的法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