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喆,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法学科带头人、博士生导师、比较民法与判例研究所所长、上海市“曙光学者”。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研究会副会长。
民法典总则编·诉讼时效、期间计算评注
朱晓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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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系对《民法典》诉讼时效与期间制度的评注,内容覆盖《民法典》第188条至第204条。本书在明确时效期间之于民事法律制度的普遍意义的基础上,对每个条文做出了系统全面的评注。其特色主要体现在三方面:第一,对司法实践涉及时效期间适用的裁判进行类型化整理,抽取先例、形成典型,清楚地呈现每个条文实践适用的全貌;第二,考察每个条文的立法史,并适当进行横向的法律比较,厘清规范适用的全部要点,并对学理争议
元照民商法律手册
评分 9.4分
《元照民商法律手册》立足于全社会对学习、了解、运用民商法的热切需求,收录了大量重要的民商法法律条文、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覆盖面广泛,收录内容详实。 本书收录内容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民事,收录民法典法条,总则、物权、合同、人身权、婚姻家庭与继承、侵权责任等部分的法条、司法解释和行政法规;第二部分是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收录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反不正当竞争与垄断的相关法
私法的历史与理性
本书是关于反映普遍理性的私法思想和私法制度结合研究的专论,内容由思想史渐入私法的具体制度,以及对方法论的反思。 本书的第一部分是私法的历史基础研究,探讨近代人文主义法学和自然法学思潮对欧陆民法形成和发展的积极影响。第二部分从解释论和比较法视角,选取能够反映私法理性的具体制度,包括诉讼时效、生育权、房地关系、买卖合同风险转移、优先购买权、惊吓损害侵权等普遍性论题,呈现出私法制度的内在逻辑和价值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
评分 8.2分
《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十六至十九世纪》是一部关于近代欧洲民法史的学术著作。《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十六至十九世纪》以十六至十九世纪欧洲法学思想的演进为背景,以近代欧洲民法史上最有影响力的法学家的民法思想为中心,分别阐述人文主义法学、自然法学、历史主义法学对欧洲民法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对民法典的历史影响。在此基础上,《近代欧陆民法思想史:十六至十九世纪》抽象概括出近代欧洲民法是以主观权利论、自由意志论和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