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七杀”研究
刘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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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集先代立法之大成,开后代立法之先河。“七杀”在唐律乃至中国传统律学中最具代表性,其立法技术、法律原理、法制观念方面的成就代表了中国传统律学发展的最高峰。本书将“七杀”作为一个系统来考察其特征与结构;具体研究则将唐律谋杀、故杀、劫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失杀以律文为基础结合传世文献解析“七杀”立法的构成特征、罪刑与法律实践状况;比较研究则涉及唐律与西方古代罗马法、唐律与中国现行刑法关于杀人罪的对
唐律疏义新注
钱大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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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律疏义新注》主要内容:今年9月初,重庆还困在百年不遇的高温大旱之中,忽接钱兄大群先生电话,得悉其力作《唐律疏义新注》(以下简称《新注》)杀青付梓,将作为“十一五”期间国家重点图书出版,心身为之一爽,当即就情不自禁地对着话筒高声祝贺起来。我确实高兴:为年届七旬而学术青春不衰的老朋友又取得了唐律研究新进展!为中国法律史学界和唐史学界添了新成果! “咬定青山不放松。”大群教授就属于这种性格的学者。2
唐律疏议注译
(唐)长孙无忌 等/著
《唐律疏议》原名《律疏》, 从宋及其以后始称《唐律疏议》或《唐律疏义》, 是唐朝重要的一部封建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典, 也是我国现存*古、*完整的封建刑事法典。 《唐律疏议》为唐高宗时长孙无忌等奉敕撰。唐初,统治者鉴于隋末暴政滥刑导致农民大起义的教训,十分重视建立和完善封建法制,因而唐代的法制素称完备。唐有四种法律形式:律、令、格、式。“律以正刑定罪,令以设范立制,格以禁违止邪,式以轨物程事。”律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