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
斯蒂文斯
评分 6.8分
撰写一部美国法学院通史的必要性相对比较容易论证。我们的法学院既强大又神秘。对于外国的法律家,特别是法学教授来说,美国的法学院经常是一个让人既羡慕又妒嫉的对象。[1]实际上,美国著名的法学院在法律职业界和学术界的生活中甚至在全国都享有牢固的权力地位,而这种学术地位常常是其他工业化的国家里法律职业的学术分支所无法获得的。从美国法学院毕业进入职业界的学生在政治、商务、劳工、甚至在社会改革方面行使的扫力要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修订版)
何美欢, 等
评分 9.6分
《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修订版)》再版,补上了初版未及完成的“普通法精要Ⅲ”课程教学概要,并将学生回忆2007年“普通法精要Ⅳ”课程的几篇文章挪入《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修订版)》。这样,何老师“普通法精要”课程Ⅰ—Ⅳ全璧得以再现。清华大学法学院的“普通法精要”课程还在继续开设,何老师的学生在《理想的专业法学教育(修订版)》中也报告了在其他高校法学院开设“普通法精要”课程的心得。何老师离开我们已经多年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
何美欢
评分 9.2分
《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分两大部分。第一部分论证引入英美法教学计划的理由,其中第一、二章将提出全球化及本土化为学习英美法的理由。第三章探讨法学教育的性质,更阐明专业教育的含义。第四章将反驳一些常见的反对普通法教学的理由。第二部分阐述所倡议的普通法教学方案,其教育理论基础以及从实践中汲取到的教训。第五章探讨若干教育学课题,为第六章关于《论当代中国的普通法教育(第2版)》所倡议的计划的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