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新型正义体系
黄宗智
评分 8.1分
中国新型的正义体系乃是一个结合三大传统的产物:一是古代的“中华法系”,尤其是其主导性道德价值和民间的纠纷解决机制;二是调解机制在革命传统中的大规模推广,包括由国家法律和民间正义之间的互动而产生的宽阔半正式第三领域正义,也包括其为民服务和社会公正理念;三是从西方引进的形式主义个人权利法律。今后的发展进路不在三者中的任何单一方,而在更好、更精准地融合三者,朝向一个新型的、可能成为新的“万世之法”
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
评分 8.9分
费正清奖、列文森奖得主黄宗智成名之作。 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工业资本主义?本书基于大量史料,对明清以来华北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的特点做了深入考察,探讨了一系列影响中国社会走势的关键问题。大学问出品。 费正清奖获奖图书,史景迁、罗威廉、马敏重点评介。了解中国经济史和 明清以来中国史绕不过去的经典之作。 【内容简介】
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
评分 7.8分
“超级教授”黄宗智新作!从社会经济史的视野出发,以中国历史尤其是明清以来国家与社会的治理机制为基础,挑战西方模式的霸权,展现中国自身的发展道路和历史逻辑。大学问出品 摆脱西方唯我独尊的话语体系,建构中国传统土地上的现代发展新愿想。 【内容简介】 所谓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合一,就是自上而下的国家治理与自下而上的社会参与的结合,它的表现形态
实践与理论
评分 9.2分
这是一本黄宗智先生谈论“方法论”的集子,主要包括了农村经济史研究方法、法律史研究方法、关怀现实的学术研究方法以及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研究方法的区别,是黄宗智先生研究方法论文的总集成。 理论是清晰的、抽象的和符合逻辑的,其目标是跨时空和普适的,而实践则常是模糊的、具体的和不符合逻辑的,是在某一特定时空中的特殊行为。两者之间可能是相符的,但也可能是背离和互动的,或充满张力和矛盾
从诉讼档案出发
1990年代以来,美国的中国法律史研究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新进展,先前的不少旧见陈说,均在不同程度上得到了反省和批判。而引领此一学术风潮的代表,乃是以黄宗智教授为核心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他/她们立基于先前甚少为学界所系统利用的各种诉讼档案,贡献出一批引起国际学界广泛关注的研究成果。 本书所收的论文,系由UCLA中国法律史研究群的诸位学者亲自
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
评分 8.5分
本书作为《中国的法律、社会与文化》系列丛书之一,是著名的海外华人学者黄宗智先生的代表作之一。本书作者通过十多年对清代大量乡村地方档案与实地调查资料的精心分析,揭示了清代官方法律文书与民间实际司法操作之间既联系又间隔的逻辑关系,阐述了清代法律、社会与文化间的复杂关系现象,丰富了对中国古代社会史的研究范围,拓宽了研究的视野,对国内学术界在类似研究领域的工作颇有裨益。 黄宗智
评分 8.8分
本书根据多种档案材料和实地考察,并结合社会学诸多方面,探讨了华北小农经济长期未发展为资本主义经济形式的原因,并系统总结了西方和日本学者在此问题上的各种观点,内容丰富充实。
黄宗智对话周黎安
评分 暂无
“超级教授”黄宗智与著名学者周黎安的精彩对话。倡导扎根中国实际的社会科学,检视西方理论的种种局限,思考如何认识中国,探讨未来中国发展走向。大学问出品 两位顶级学者的精彩对话,思考如何认识中国。 ☆内容简介 本书收录黄宗智、周黎安两位教授有关中国研究的代表作15篇,囊括了两位顶级学者的重要经验发现和理论概括,如黄宗智教授的“内卷化”“
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
左右两大经典理论的论析和预期,在一定程度上都不符合中国的实际,我们需要从中国新型小农经济的悖论实际出发,重新建构符合实际而又适用于今天中国的小农经济理论。其中关键在于摆脱来自两大经典理论的错误认识和预期,从中国的新型小农经济实际出发,认识到并尊重小农户的主体性,将其适当置于中国新型农业理论和政策的核心。如此,既可以解决社会不公和社区面临的危机问题,也可以更好地为小农户和消费者服务,更可以扩大
实践社会科学的方法、理论与前瞻
评分 9.8分
【一句话推荐】 “超级教授”黄宗智50余年学术生涯重要经验发现和理论概括的精粹集结。倡导从中国实际出发的社会科学,检视西方理论的种种局限,思考如何认识中国,探讨未来中国发展走向。大学问出品 一部写给有志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青年学者的书,探寻扎根于中国实际的社会科学研究。 - 【内容简介】 本书是
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
费正清奖、列文森奖得主黄宗智扛鼎之作。 中国为什么没有发展出西方式的工业资本主义?本书基于大量史料,对明清以来江南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的特点做了深入研究,探讨了一系列影响中国历史进程的关键问题。大学问出品。 列文森奖获奖图书,周锡瑞、怀默霆、周黎安重点评介。了解中国经济史和明清以来中国史的必读经典。 【内容简介】
中国的新型非正规经济
评分 9.0分
本书汇集、综合了黄宗智教授最近十年来关于“非正规经济”研究的最新成果。所谓的“非正规经济”指的是没有或少有法律保护和社会福利的城镇就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前三十年中,绝大多数的城镇就业人员都享有法律保护和社会福利的就业权利。但在之后的三十多年中,出现了先是极其快速扩增的、 离土不离乡的农民工在小城镇非正规就业,而后是离土离乡的农民工大规模在城市非正规就业。同时,出现了先是20世纪90年
历史社会法学
唯有看到法律的历史社会背景和变迁,才有可能真正认识到它在今天的含义。唯有考虑到其“从哪里来”,才有可能对其“到哪里去”的问题提出符合实际的思考。无视过去,只可能是脱离实际的空想,也特别容易陷入简单的模仿/移植主义、西方主义和现代主义。同时,无视前瞻性的规范,则很容易陷入盲目的保守,即便美其言曰“现实主义”或“实用主义”,实际上也会陷入一种简单的“回顾主义”和“本土主义”,以至于无视现有体系的
清代以来民事法律的表达与实践
仅从法律文本和理论来看,当今的中国法律似乎完全拒绝、抛弃了传统法律以及革命法律,走上了“全盘西化”的道路。但是,如果通过法律的实践历史来看,中国法律则明显是个混合体,其中有旧帝国传统的延续和演变,也有新革命传统的创新和延续,更有对西方法律所作出的选择性转释和改造。本书是作者以这25年研究清代以来法律史的一些基本认识,试图指出创建具有中国主体性和符合中国社会实际的法律的方向,试图初步勾勒出其可
过去和现在
近百年来中国虽然在法律理论和条文层面上缺失主体意志,但在法律实践层面上,却一直显示了相当程度的主体性,今天可以明确并认可这种抉择,而不要陷于完全盲从西方现代主义霸权话语的心态之中。本书提倡实践历史的研究方法的目的,正是为了摆脱那种心态,是为了确立本书所涉及的法律实践所体现的传统法律的现实性以及立法精神上的主体性,由此来探寻中国自己的现代法律。 黄宗智,美籍华人。普林斯顿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
评分 8.7分
《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讲述在1350至1950年长达6个世纪的蓬勃的商品化和城市发展过程中,以及在1950至1980年的30年集体化和农业现代化过程中,中国先进地区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农业长期徘徊在糊口的水平。只是到了20世纪g0年代,质的发展才真正在长江三角洲农村出现,并使农民的收入相当程度地超过了维持生存的水平。